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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由四川大学法学院王竹教授等科研人员创作,系四川大学市场经济法治研究所系列学术成果。后续会持续分享四川大学市场经济法治研究所系列学术成果,欢迎大家阅读。
摘要:基于大语言模型的智能体处理个人信息时呈现出自主性、持续性和跨场景性的特征,使处理活动具有不确定性,进而冲击以事前判断为主的既有个人信息保护模式。具体而言,处理事由难以事前完整确定,个人信息权利的实现高度依赖智能体的运行状态,而个人信息保护的动态治理也面临处理边界不明和评价标准缺失的双重困境。有鉴于此,兼具行为规范与法律方法两个维度的比例原则,构成回应上述困境的重要理论工具:一方面,将比例原则作为智能体应用过程中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对个人信息处理形成持续约束;另一方面,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将比例原则作为法律方法,运用于法律适用过程,为“保护个人信息权益”与“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之间的冲突提供审查框架。通过上述两个维度的协同适用,比例原则可以为智能体个人信息保护中的动态治理提供稳定的规范结构。
关键词:智能体;大语言模型;个人信息保护;动态治理;比例原则;法律方法
王竹、龙柯翰:《论比例原则在智能体个人信息保护中的适用》,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6年第4期。(论文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