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1-07![]()
本文原载《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由四川大学法学院王竹教授等科研人员创作,系四川大学市场经济法治研究所系列学术成果。后续会持续分享四川大学市场经济法治研究所系列学术成果,欢迎大家阅读。
摘要:《侵权责任法》改变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的使用人关系体系,实质性地废除了"雇佣关系"概念。在我国侵权法上使用人替代责任的理论基础中,"控制力说"具有主导性,"深口袋理论"具有辅助性,"利益风险一致说"具有补充性。应该重新赋予"雇佣关系"更广的内涵,用来概括承揽关系之外的其他全部使用人关系类型。应该根据使用人替代责任的谱系合理配置归责原则、承担责任的情形、赔偿范围、强制责任保险和受益补偿责任五种立法技术。
关键词:《侵权责任法》;谱系;使用人;替代责任;雇佣关系概念
王竹、张恒:《论我国侵权法上使用人替代责任的谱系化建构》,载《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5期。(论文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