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2-27![]()
本文原载《求是学刊》,由四川大学法学院王竹教授创作,系四川大学市场经济法治研究所系列学术成果。后续会持续分享四川大学市场经济法治研究所系列学术成果,欢迎大家阅读。
摘要:动物园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侵权责任构成规则与被侵权人过错抗辩事由规则应该 被区分。动物园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仅适用于动物园设置了隔离措施的情形,在事实层面分为 被侵权人是在隔离区之外还是之内被动物侵害两类,应当适用不同的规则。参观者在动物园 隔离区之外被动物侵害的情形,动物园应当承担未尽管理职责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 动物园尽到管理职责是类似监护人责任的法定减责事由,以体现其公益性和开放性。参观者 在动物园隔离区之内被动物侵害的情形,动物园应当承担未尽防止进入隔离区义务侵权责 任,是一种违反防止进入高度危险区域义务的侵权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关键词:饲养动物;损害责任;隔离区;无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
王竹:《动物园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类型化与规则设计——以违反防止进入高度危险区域义务侵权责任为视角》,载《求是学刊》2017年第6期,《民商法学》2018年第6期全文转载。(论文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