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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第五届《民法典》施行天府论坛顺利举行

时间:2023-05-31

新闻|第五届《民法典》施行天府论坛顺利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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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民法典》施行天府论坛顺利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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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8日上午,第五届《民法典》施行天府论坛在成华区青龙街道致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顺利召开,本届论坛的主题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民法典》医疗侵权制度”。本次会议由四川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成都理工大学民法典研究中心承办,四川大学市场经济法治研究所、四川大学民商法研究中心、成华区司法局、青龙街道办事处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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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四川大学法学院、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西南医科大学法学院、成都大学法学院、西华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等高校教师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区人民法院、武侯区人民法院、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青羊区医疗保障局等实务专家近30人参加了本届论坛。此外,本届论坛在腾讯会议进行直播,150余人在线上观看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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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届论坛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开幕式,开幕式由成都理工大学民法典研究中心杨会主任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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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辜明安会长,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谭全万院长,四川大学民商法研究中心王建平主任,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区人民法院何良彬院长分别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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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的第二阶段是学术研讨,学术研讨分为两个单元进行,其中第一个单元由四川师范大学全球治理与区域国别研究院李荣副院长担任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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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法学院王建平教授做了题为《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动态性——医疗冲突的切入方法论》的主题发言。他指出医疗侵袭具有必然性,医疗行为侵袭性的根源在于患者与医疗机构对于医疗风险认知的偏差,在理解患者知情同意权时应当有一个动态的判断而非固态的判断;此外,在分析患者知情同意权时需区分患者同意书和委托书,明确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不是一种静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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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学法学院王巍老师做了题为《知情同意权的行使实践审判与法律规制》的主题发言。他认为《民法典》对患者知情同意权进行了一定强化,将“书面同意”修改为“具体同意”有利于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保护,将客观不能的情形加入是对患者的人文关怀;但对于知情同意权《民法典》仍在立法层面存在一定问题,知情同意权的诸多问题在立法上未充分体现;应确定近亲属代患者行使权利之顺位,统一医方违反告知义务之标准,知情同意权适用的例外情形之完善,增进医患双方信任感和合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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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孙韬法官做了题为《审判实务视角下医疗告知义务的内容和程度》的主题发言。她认为医疗告知义务的告知标准的把握应当从医生水平和患者及家属学历水平出发进行考量,在告知时应当全面告知,不得过度放大风险;告知过程应当贯穿始终,使患者具有一定的思考空间;她还指出,告知目的是为了使患者接受更好的治疗而非转嫁风险,以此使患者作出更加理性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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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羊区医疗保障局法规和基金监管科张振华科长做了题为《浅谈医保基金监管语境下参保病人的知情同意权》的主题发言。他认为在患者知情同意权在医保基金支付领域处于起步阶段,医保服务协议没有全国统一模式,这对参保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保护有不利影响。他从成都医保服务协议模式出发对参保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保护路径进行阐释,指出在社保领域缺乏专门法律规定,对侵犯参保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行为缺乏更有力的处罚机制;并建议在相关法律修改时增加专门条款,制定全国统一适用的医保服务协议,加强部门联动从而实现信息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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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方芸助理研究员和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林传琳老师对上述发言进行评议。方芸老师认为王建平教授的议题极具实践意义,特别是“方法论视角”令她耳目一新,认为民法应当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王巍老师指出考虑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问题极具建设性,为我国目前相关制度缺失的问题提供了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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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林传琳老师认为孙韬法官和张振华科长的发言发人深省,从司法实践角度出发,指出我国目前司法实践的纠结之处,特别是孙韬法官指出司法实践中对患者知情同意权告知义务标准的把握对司法实践中疑难案件的处理具有启发意义;张振华科长对参保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探讨也对医疗知情同意权不同领域的适用具有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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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研讨的第二单元由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永强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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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羊海燕教授做了题为《药品缺陷侵权救济制度重构路径研究》的主题发言。她梳理了药品缺陷立法现状与权利救济现状,分析了我国药品缺陷侵权权利救济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如下对策:明确药品缺陷概念与认定标准,完善药品缺陷的规则原则立法,完善举证责任分配,建立、健全多元救济体系,完善药品鉴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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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区人民法院晋阳法庭(医疗法庭)张倩庭长作了题为《违反诊疗义务责任规定中涉及“诊疗规范”的理解和适用》的主题发言。她通过三个案件对医疗损害责任的法律适用进行了分析,并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完善措施:拓宽法官知“法”的范围必要性,合理平衡患方、医方在过错构成要件上举证责任,规范法官对不同诊疗规范证明力大小评价标准,对临床经验应予以重视并明确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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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梁林军法官作了题为《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伪造、隐匿医疗病历的认定》的主题发言。他针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伪造、隐匿医疗病历的认定,认为现有认定标准太原则,法官在实践中不好把握;法官缺乏医学专业知识,难以对病历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判断,为平等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利,提出咨询专家、委托文件检验鉴定、参考卫生行政部门认定意见等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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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林洋老师做了题为《生育调解模式的转型:夫妻本位到个人本位》的主题发言。他对生育权和知情同意权的联系进行了分析,指出知情同意权行使主体逐步回归到个人,但生育涉及的知情同意权完全由女性行使可能会造成代孕的滥用,未婚女性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应当可以适用辅助生殖技术,但应当严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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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侯文飞副庭长和四川大学法学院吴涛博士对上述发言进行评议。侯文飞副庭长认为张倩庭长和林洋老师的议题都有重要意义,认为张倩庭长的建议能够提高司法满意度;他还提出了自己对生育权的看法,认为随着科技的发展,生育权主体应当适当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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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涛博士认为梁林军法官的发言的重要启发是每一个法律条文在司法实践中都或多或少存在着适用问题;他从损害赔偿的角度对羊海燕教授的发言进行评议,并提出对群体性侵权事件或赔偿额度非常大的侵权事件应当如何处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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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论坛的第三阶段是闭幕式,四川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印通秘书长担任闭幕式的主持人。

闭幕式的第一单元是会议总结,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于新循教授对会议进行总结。他指出,本届论坛参与度非常广泛,吸引了省内多所大学的理论工作者和法院、检察院等实务工作者;八个主题发言既有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动态性等理论性较强的发言,也有司法认定等实务性较强的发言,发言质量都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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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幕式的第二单元是优秀论文颁奖。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法院罗登亮院长宣读了优秀论文评选标准及结果,江来的《医疗过失侵权中生存机会丧失理论的具体构建》、赵永佳的《绝症患者安宁疗护权的结构性保护》、李佳瑞的《论紧急救治权的适用及归责问题》等9篇论文获奖。羊海燕教授、王建平教授、辜明安教授分别为获奖同学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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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第五届《民法典》施行天府论坛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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