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议程|第四届“数字法治与智慧司法”国际研讨会暨湖北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
会议议程丨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暨第二届数字法治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通知 | 四川省法学会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法治研究会会员大会暨2024年年会通知
征文启事丨CCF中国计算法学研讨会暨第三届学术年会征文启事
会议议程丨网络与信息法学学科建设论坛
获奖名单|第二届“法研灯塔”司法大数据征文比赛获奖名单出炉啦!
讲座信息|王竹:数据产权的民法规制路径
会议议程 | 四川省法学会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法治研究会2023年年会暨“人工智能与数据法律风险研讨会”
会议议程|11.04 中国民商法海南冬季论坛——数据法学的当下和未来
讲座信息|王竹:数据产品的民法规制路径
时间:2020-06-11
人工智能犯罪的实质内涵是人工智能算法安全犯罪,其保护法益是作为公共安全的人工智能"算法安全"。人工智能算法安全犯罪的规范刑法学研究应当采取贯通当下视角和将来视角的第三种视角,努力实现"算法安全犯罪"规范一体的立法论建构和解释论建构的融合,将人工智能犯罪的保护法益类型化、犯罪行为类型化、归责类型化研究作为重要学术使命,推动人工智能犯罪领域的刑法立法完善和规范刑法学理论创新。
人工智能犯罪观; 算法安全; 规范刑法学; 立法论; 解释论;
魏东.人工智能算法安全犯罪观及其规范刑法学展开[J].政法论丛,2020(03).(论文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