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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成果

论文|王竹:我国侵权法上“公平责任”源流考

时间:2007-08-29

本文原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由四川大学法学院王竹教授等科研人员创作,系四川大学市场经济法治研究所系列学术成果。后续会持续分享四川大学市场经济法治研究所系列学术成果,欢迎大家阅读。


摘要:我国《民法通则》第132条是80年代中期民事立法由起草"民法典"向起草《民法通则》转轨特殊时期,总结50年代和80年代两次民法典起草经验,引进南斯拉夫债法修订贯彻的社会主义公平原则,综合借鉴1922年和1964年《苏俄民法典》的产物。《民法通则》第132条应仅适用于第133条和类似情形,未来《侵权责任法》应通过在具体侵权行为类型中适用"分担责任"来限制公平责任的适用范围。


关键词:公平责任;《民法通则》第132条;分担责任


王竹:《我国侵权法上“公平责任”源流考》,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8年第2期。(论文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