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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可版权性

时间:2025-12-12


内容介绍



      为深入探讨人工智能技术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前沿法律问题,促进学术交流与思想碰撞,2025年12月12日晚,由四川大学法律与人工智能研习社举办的第180期活动暨第38期学术讲座在江安校区法学院大楼2023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期讲堂特邀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丛立先教授担任主讲人,以“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可版权性”为题展开精彩报告,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竹教授担任主持人,四川大学法学院师生共同参与了本次讲座。



精采回顾



     讲座伊始,主持人王竹教授对丛立先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其深厚的学术造诣与丰硕的研究成果。丛立先教授从生成式人工智能广泛应用的现实背景出发,深入剖析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在著作权法上面临的核心挑战。他结合国内外尤其是我国近年的司法实践案例,如“春风图案”“半心陪伴图”等一系列典型案件,系统梳理了司法界与学术界对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能否构成作品、是否应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不同观点。

    丛教授明确提出并论证了“工具论”立场,他认为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当人工智能作为人类创作者驾驭的智能工具,其生成过程体现了人的创作意图、审美选择与持续控制时,由此产生的内容符合著作权法关于作品“独创性”及“智力成果”等要件,应当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他进一步指出,著作权法的历史本就是伴随创作与传播工具革新而不断发展的历史,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进行合理的版权评价,符合数字经济时代激励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现实需求。


活动点评


      在讲座评议与互动环节,四川大学法学院创新与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袁嘉副教授进行了评议。他从竞争法与产业发展的角度表示赞同丛立先教授的观点,认为适当的版权保护有助于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与产业发展,并强调法学研究应聚焦于当下切实的法律问题。随后,在场师生就人工智能训练数据的合法性、不同司法实践的比较、未来立法趋势等问题与丛教授进行了深入交流。

      本次讲座持续两个多小时,内容翔实,案例丰富,逻辑严谨。丛立先教授以其深厚的理论功底、敏锐的实践洞察和生动的讲述,为在场师生带来了一场兼具学术深度与现实关怀的智慧盛宴。讲座不仅深化了大家对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交叉领域复杂法律问题的理解,更激发了关于科技伦理、法律适用与产业发展的多维思考,对于培养法科学生的跨学科视野、创新思维与解决前沿法律问题的能力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也为数字时代法治建设的完善贡献了学术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