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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06
本文原载《中国市场监管研究》2024年第1期,由四川大学法学院袁嘉副教授等科员人员创作,系四川智慧社会智能治理重点实验室智慧法治研究所的系列学术成果。本网站后续将持续分享实验室的系列学术成果,欢迎大家阅读。
公共数据开放利用实践在各地推动下不断发展,但数据地方财政主义也诱发了垄断风险,并突出表现于授权运营机制中,由此催生出不公平授权、推高要素成本和降低免费数据质量这三重反竞争风险。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为竞争法治提供了恰当的切入点,契合了处理公共数据开放利用中的政府与市场、鼓励创新与促进竞争、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三对矛盾的需求,公共数据开放利用的竞争法治保障也对民营经济参与高质量发展、自主创新、提振信心至关重要。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视野下,竞争法治应从制度重构和竞争规制两方面发力,既要倡导建立合乎公平竞争政策的三层分置式开放利用机制,也要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反行政垄断制度的竞争规制使实践不断向应然预期回归。
袁嘉、王宇轩:《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视野下公共数据开放利用的竞争法治保障》,《中国市场监管研究》2024年第1期。(论文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