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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06
讲座现场
2023年4月6日上午,四川大学法律与人工智能研习社举办第47期活动暨第13期学术讲座。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罗维鹏副教授做客四川大学法学院,以“海量证据的分析思维方法——以电信诈骗案件犯罪数额认定为例”为题进行专题学术讲座,四川大学法学院王竹教授担任本次讲座主持人,四川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陈昊明老师受邀担任本次讲座评议人,讲座参与者为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硕博同学,部分四川大学法学院教师到场旁听。罗维鹏副教授从规则理解与实践态度、海量证据分析的疑难问题、海量证据分析的类比思维、证据类比分析的操作技术与规则设计五个方面展开本次学术讲座。
罗维鹏老师进行学术讲座报告
首先,罗维鹏副教授以诈骗犯罪案例作为问题意识的来源,引出海量证据案件证据认定的疑难问题。探讨利用推定规则,即“证据类比分析法”认定涉众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犯罪数额,是否会违背刑事诉讼法证据裁判原则的问题。
其次,从淘宝平台诈骗案件、刘某等诈骗案、赖某某等合同诈骗案等客观无法逐一查实涉案证据的案件为例,从检察机关、法院和辩护的角度,分析类比分析法在案件中适用的逻辑,同时说明了证据类比分析原则和证据裁判原则存在矛盾,同时与刑事推定的关系存在一定的混淆,罗维鹏副教授提出了应当将《网络犯罪刑诉意见》第21条认定为推论或者推理规则的观点。
再次,罗维鹏副教授从类比的基本原理和类比原理和证据分析的契合两个角度简述了海量证据分析的类比思维。最后从四个步骤详细阐述了证据类比分析的操作要点,并提出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犯罪数额认定的证据类比分析的规则设计思路。罗维鹏副教授的精彩讲述引起了在座老师和同学的深入思考。
陈昊明老师进行讲座点评
讲座结束后,王竹教授和陈昊明老师分别对讲座进行了点评。陈昊明老师认为本次讲座的角度十分新颖,并结合理论和实务的经验分享了自己的感受,认为网络时代犯罪形态有较大变化,往往存在涉案数额巨大的问题,尤其是在电信诈骗和淫秽犯罪的案件中存在关于核实证据的难度较大,证据核实方法需要完善的问题,而目前理论和实务的冲突并未找到平衡,经过本次讲座自己受益匪浅。
王竹教授用“内外皆宜”来评价本次讲座,认为本次讲座逻辑性强,知识密度高且讲述生动。并认为为司法解释预留解释空间的观点有待商榷,认为关于推论、推理、推定的表述界定在证据法的研究上颇有意义。提出对于涉众案件的证据认定可以考虑人工智能的帮助的想法。讲座末尾,王竹教授再次对罗维鹏副教授表达了欢迎和感谢,与会教师与学生在本次讲座中收获颇丰,本次讲座在大家的热烈掌声中圆满落幕。
王竹教授进行讲座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