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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2-21
本文原载《人民论坛》,2021年第4期,作者:徐继敏(四川大学法学院),系四川大学“智慧法治”超前部署学科系列学术成果。后续会持续分享四川大学“智慧法治”超前部署学科系列学术成果,欢迎大家阅读。
行政执法体制职责划分不清楚给明确普法责任带来困难,管理、审批与执法职责分离改革导致职责划分更混乱,出现普法责任不落实、普法与执法脱节、普法考核评价机制不科学等问题。普法是行政执法内涵职责,“谁执法谁普法”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通过执法活动普法,树立“严格执法是最好的普法”理念,并将执法机关普法责任限定在相对人及所执行法律范围之内,从公民普法变为相对人普法,普法针对性、实用性增强,有助于依法行政与实现行政目标。
徐继敏:《以行政“谁执法谁普法”划清普法“责任田”》,《人民论坛》2021年第4期。(论文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