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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律大数据实验室主任王竹教授2017-2020年博士生报考指南

时间:2017-11-03

应广大四川大学法学院博士考生、获得保送资格的本科生和硕士生(以下简称“博士申请人”)的请求,现公布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律大数据实验室主任王竹教授2017-2020年的博士招生计划。

考虑到“3+2+3直博计划”和“硕博连读计划”将提前占用2年后的博士招生指标,而每年博士招生指标原则上只有1人,特对2017-2020年的博士招生计划作统一说明如下:

1、对于学术取向或者实务取向、全职或者在职、校内或者校外、在校生或者已工作、男生或者女生的博士申请人,均一视同仁。

2、王教授的招生方向为“民法总则”与“债权法”,具体招生方向和考试科目以每年研究生院公布信息为准。

3、申请考博的考生和“硕博连读计划”的硕士生,应该已经通过司法考试;申请“3+2+3直博计划”的本科生,应该参加司法考试

4、“民法总则”方向研究选题以“法律大数据分析”为主,可以结合各民商事法律部门进行选题,探索法律大数据分析方法在民商法学研究中的应用,尤其欢迎有自然语言、数据挖掘、计算数学或者统计学背景的考生报考。如果申请人对《民法总则》的理论和制度有浓厚的研究兴趣,也可以作为选题。

5、“债权法”方向研究选题应该结合“编纂民法典”的进程,主要以“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编纂为主(含侵害人格权益的侵权责任),也可以就债权法(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法、保险法、担保法、破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选题。考虑到已经进行的研究和正在进行的项目,2017-2020年参考选题包括按不限于:侵权责任构成的正当性、交通事故与保险、教育机构责任、安全保障义务和纯粹经济损失

6、对于有志于从事教研工作的全职博士申请人,如果第一外语是英语的,应当作好到英美法国家获得一个学位,或者学习一门二外并至少有一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的准备。如果第一外语不是英语,则应当作好到相应语种国家获得一个学位的准备,并提高学术英语水平。

7、申请人应该通过提交详细的研究计划对研究选题和研究规划进行初步的说明。研究计划应该包括对国内外学术界对研究选题已有研究成果的简要回溯和评价、研究选题的意义和3-5年(根据研究选题需要)研究时间规划。

希望申请由王教授担任导师的博士申请人,请发送详细简历、学位论文(本科、硕士)、最能够代表自己研究水平与潜质的学术论文和详细研究计划到邮箱:wangzhu@scu.edu.cn。

王竹(1981-),男,法学博士,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律大数据实验室主任,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四川大学市场经济法治研究所执行所长,《民商法争鸣》执行主编;兼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侵权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东亚侵权法学会副秘书长、世界侵权法学会执委会秘书长。

1999-2009年相继在中国人民大学获得管理学学士、民商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先后赴美国耶鲁大学、康奈尔大学和我国台湾地区东吴大学求学,2015-2016年英国牛津大学法学部访问学者。

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和法律大数据分析。在《法学研究》、Chicago-Kent Law Review等杂志发表论文130余篇,其中多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独著《侵权责任分担论》《编纂民法典的合宪性思考》《侵权责任法疑难问题专题研究》,主编《慕课的制作与运行》《法律大数据案由法条关联丛书》,合著《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世界侵权法学会报告(1):产品责任》等10部,合译《美国侵权法:实体与程序》,合著《侵权责任法》《侵权法教程》《物权法》《合同法学》等教材4部,编著若干。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点研究项目1项和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2项。荣获“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2011年)、“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2012年)、“四川省第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2010年)、“宝钢优秀教师奖”(2014年)等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