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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

LAIW第33期活动暨四川大学“智慧法治系列讲座”第25期

时间:2021-12-02

 2021年12月2日晚,法律与人工智能研习社、刑事案件研讨社在法学院2023会议室共同举办四川大学“智慧法治系列讲座”第25期——“刑法实证研究的问题意识与路径展开”讲座。本次讲座的主讲人为四川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李芳芳老师,与谈嘉宾为四川大学“智慧法治”超前部署学科首席科学家、法学院教授王竹老师和四川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黄小飞老师。到场的还有法学院的本科生、研究生同学。

 本次讲座,李芳芳老师结合自己的研究经验和成果,对刑法实证研究的各个环节、方法进行了分享。首先,李老师指出,刑法实证研究来源于刑事司法实践,实证研究方法并非只能运用于对刑法总论的相关研究,或是局限于对量刑的分析,研究者应当具有问题意识。李老师针对目前刑事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些条款难以被适用、一些条款变成“兜底性条款”等现象,提出了四个具体问题,并以这四个问题为核心进行路径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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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芳芳老师进行讲座分享

 李芳芳老师详细介绍了她的研究路径,主要步骤包括围绕研究主题确定理论框架、提出多个假设、验证假设等,验证假设的过程涵盖了裁判文书样本的选择、计算模型的设计、数据的处理与分析等具体环节。通过不断循环这一流程,逐个检验先前的预设是否成立,最终得到结论。李老师主张进行实证研究应该敢于打破理论的条条框框,验证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并对刑法实证研究的前景做出了展望。

 在嘉宾交流环节中,王竹老师首先肯定了实证研究的重要意义,但王老师同时指出,统计学得出的结论是否等同于法学上的意义,实证研究的成果应当如果影响个案的司法实践,还需要继续探索。黄小飞老师认为,实证研究与刑法解释学不应该割裂,因为两种研究路径的起点都是问题的提出,最终都是来源于现实中的存在的具体问题。二者的差异主要在于刑法解释学多是运用概念,用体系做论据,做出价值判断;实证研究用数据做论据,得出价值判断。应该努力尝试将法解释学和实证研究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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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竹老师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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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飞老师发言

 三位嘉宾老师的分享与交流结束后,在场的同学们就如何解决实证研究中存在的例如裁判文书包含的信息不足以反映全部的案件事实等问题向老师们进行请教。老师们认为,任何研究方法都可以作为一种工具去增进知识,但是怎么科学地使用方法是学者要解决的问题。任何研究方法都不是完美的,应该促进各种方法的对话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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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场同学向老师们请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