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27![]()
经省社科联党组研究批准,2024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重大学术(实验)专项资助申报正式启动。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数量
2024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重大学术(实验)专项资助面向省社科联设立的省社科重点实验室(试点)进行申报,每个实验室限报1项。实验室名单附后。
实验室要有实体机构,运行良好;正常开展相关实验和研究;科研管理规范;承担的国家级和省级社科研究项目按期完成;积极参与省社科联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紧紧围绕重点实验室的主要研究领域来确定,突出学科交叉,突出实验性。
(二)负责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 负责人须是该实验室核心研究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有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
2.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3. 必须有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4. 承担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者不得申报。
5. 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报。
(三)参与人原则上由实验室专兼职研究人员组成,可适当引入1-2名相关学术(实验)方向的其他研究人员或实际工作部门同志参与研究。
三、成果要求
(一)要以实验成果为学术研究基础,学术(实验)成果要体现文理交叉融合,研究方式有创新。
(二)该专项资助是重大学术(实验)资助,成果要体现创新性、实验性、代表性。
(三)课题组要及时将最新、最有价值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报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要成果专报》稿件2篇以上,作为结题要件。
(四)研究时限:从立项之日起2年。
四、资助强度
资助经费为每项5-10万元,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立项。
五、申报方式和报送材料
实验室重大学术(实验)专项资助使用线下申报方式。各实验室要认真组织,集中力量开展申报。各实验室建设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书进行意识形态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到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
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纸质申请书一式4份(至少1份原件)。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申报人有申报规定方面的问题可咨询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六、纪律要求
1.申报人、实验室和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科研管理部门要从实验室建设情况、选题内容、论证质量、负责人条件、前期成果和科研团队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
2.申报人要发扬严谨求实的学风,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遵守重点实验室专项资助有关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如获资助,一律撤销,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和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
七、申报时间
初级审核单位审核和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我办不受理涉密申报。
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电话:13547569123
通讯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剑南大道南段1528号四川社会科学馆17楼1703室
邮政编码:610200
附件1: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试点)建设名单
附件2: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申报书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4年9月25日
✦ + + 智慧法治研究所 laiwlab@s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