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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4-10![]()
本文原载《山东社会科学》2025年第10期,由四川大学王竹教授等科研人员创作,系四川智慧社会智能治理重点实验室智慧法治研究所的系列学术成果。本网站后续将持续分享实验室的系列学术成果,欢迎大家阅读。
加强网络信息内容治理是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重要面向。然而,当前各类治理主体尚未形成协同化机制,多种治理手段也未能形成融合化体系,导致难以真正凝聚治理合力。在此背景下,信用体系凭借其综合化社会评价定位、“政府-社会-企业”三位一体协同架构以及公私融合型治理属性,成为摆脱网络信息内容治理困境的关键路径。为充分发挥信用体系的治理效能,需清晰界定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平台企业在网络信息内容治理中的主体定位,系统解构“评价-奖惩-修复”的全周期信用治理链条,推动网络信息内容治理模式从事后追责向全过程治理转变。为确保信用协同治理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在实体层面,应建立健全信用规则的备案审查机制并使整个治理过程严格受比例原则约束;在程序层面,需构建算法透明与人工复核双轨并行的监督机制;在责任层面,则要实现信用惩戒与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的有效衔接与互补。
王竹、郑兴华:《论网络信息内容的信用协同治理路径》,《山东社会科学》2025年第10期。(论文下载)